286      身分證遺失新規定     397  

國民身分證遺失應如何申請掛失及辦理補證?

 

一、為防止不法人士拾獲民眾遺失國民身分證,從事不法行為情事發生並為減輕當事人對國民身分

     證遭冒用之焦慮與不安,國民身分證遺失時,請立即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

 

二、有關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目前有三種申請方式:

1.請於上班時間親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或以電話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2.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站,點選「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系統

  辦理(24小時服務),選擇申請類別並輸入身分確認資料,以自然人憑證申辦。有關自然人

  憑證之申請其相關資訊,請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

3.非上班時間由本人親自以電話向本部戶政司辦理掛失(電話02-89127524)。

 

三、辦理掛失後,戶政事務所即將掛失紀錄上傳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提供金融機構及

     社會各界上網查證換補領國民身分證資料,以免遭不法人士冒用。請儘速親自辦理補發新證,

     遺失之舊證始失其效力。

申請補發:

 

1.二年內身分證用彩色大頭照1張,(  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2.規費 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或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 領 / 補 /換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領 / 補 /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藉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

 

領/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原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

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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